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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讲座|何柏生:数学方法能否证明法律问题

发布人:张倩 发表时间:2023-12-04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22日上午,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在东四楼105会议室召开高端学术讲座。研究院邀请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二级编审何柏生教授为主讲嘉宾,讲座主题为“数学方法能否证明法律问题”。研究院陈起行教授出席并担任主持人,李蕾副教授、张奔副教授、李雅男老师、刘佳老师等出席讲座。研究院硕博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讲座交流学习。

何柏生教授首先阐明了数学和各个学科的关系,表明一门学科想成为科学,就必须让数学参与学科建设,成功运用数学方法,建立学科体系,进行严密的理论论证。他介绍了数学对各个学科所产生影响的等级划分理论。

随后,分析了数学对法学研究影响的第一等级现状即利用数据和信息搜集方式进行法学研究并和其它的法学研究方式做了对比。

之后,何教授从三个方面讨论和研究了数学对法学第二至第四等级的影响。

第一,对数学的分类、公理和定理的区别及其运用情况、数学证明方法在各国的区别等做了详细介绍,确定了数学方法对社会科学的巨大影响;

第二,何柏生教授分别介绍了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纳什均衡理论的发展历史以及它们对法学的深刻影响,确定了数学对法学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在第二、三、四等级上,即科学原理和经验定律的定量表述上,数学模型的表述、研究和证实上,用数学模型来获得科学洞察力上;

第三,列举了通过数学方法论证法律问题的诸多成功例证并呼吁我国法学界重视既精通法学又精通数学的队伍建设。

在交流环节,李蕾教授指出,法学本身的方法论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何教授列举的诸多数学论证方法是对解决法律问题的一大重要补充,很多数学经典定理可以解决法律现实问题甚至对法学家曾经创造出的公理提出挑战。

同学们就数学方法和法的经济分析有什么本质区别、数学方法解决法律问题可能会面临的评价上的难题、如何分析数学分析方法和经济分析方法与教育学的兼容性问题、用数学论证方法以及计算机模型解决法律问题是否应当考虑情感因素等问题进行提问。何柏生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作了耐心的解答,到场同学们均表示对相关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受益匪浅。

讲座尾声,陈起行教授在总结中谈到,何柏生教授的讲座引领创新,立足前沿,从法律和数学两方面深入浅出地展现了法律问题的解决方式。他期待今后在执法、司法等领域大量运用数据模型来提供帮助。同时,对于何教授关于法律数字化过程中需要既精通法学又精通数学的人才这一观点表达了认同,并勉励参会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重视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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