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至15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于北京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外交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同举办,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机构在内的国际组织的300余名中外嘉宾应邀与会。论坛以“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主题。除开幕式和全体会议外,论坛还分设了5个平行论坛。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作为会议承办单位之一,参与承办分论坛二——“全球发展倡议与发展权的实现”。分论坛二包括两个阶段,共有33位专家作了主题发言,本期特推送分论坛二第一阶段的概况。

分论坛二

中央宣传部人权事务局局长唐献文亲临会议现场指导

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范进学教授

主持人: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副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以“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发展权的世界难题与中国方案”为题进行了精彩发言。汪习根教授指出,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字技术对发展权提出了新的挑战,有必要在数字技术与发展权之间进行全方位深度交叉融合而生成为一种新的人权形态——数字发展权。对此,中国向全世界贡献出了中国经验:第一,夯实全民共享数字发展权经济基础;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发展权理念;第三,实现良法善治保障数字发展权。汪习根教授强调,在数字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坚持在构建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中分享发展权,在机制上打造人类数字发展权共享格局,在模式上开创以技术发展促进人权的数字发展权新思路,在结果上促进各国共同参与、促进数字技术发展并共享数字发展权。

希腊东西方城市治理研究所主席亚历山大·莫迪亚诺先生以“城市权,发展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为题展开发言。他表示城市权作为发展权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内涵。该名词旨在强调所有的城市居民都可以充分地参与城市生活,从城市提供的资源中收益,并且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指出城市权有很多个方面,而这些方面都对保障城市居民的尊严生活至关重要,包括拥有适足的住房、健康的环境、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也要求城市居民拥有参与城市建设权、表达权和结社权以及其他对于城市问题的决策权,而且城市权也意味着机会平等、非歧视原则以及城市提供的服务与机会。疫情下的封锁和社会隔离措施加剧了城市中的不平等现象,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从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在疫后改造我们的城市,更好地改善医疗保健等服务。

全球化智库秘书长苗绿女士以“全球发展倡议:助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为题进行了发言。她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除了走出一条独特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之外,也以自身的进步来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进步。在人权事业发展上中国强调通过人权治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全球治理机制构建。发言中她对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争作出回应,她表示中国人的幸福指数、幸福感不断增强,某种程度上跟统筹个人权益和集体权益是有关系的,个人权益在某种程度上的削弱能够保障长时间的集体权益的保障,最终从而辅助个人权益得到长时间的保障,这一实践对人权事业发展也至关重要。

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社会文化室主任魏南枝女士以“化解发展赤字,实现发展权利”为题展开发言。她首先强调发展是解决一切的总钥匙,我们面临第一方面的发展赤字是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发展失衡所造成的,如果不帮助这些被边缘化的国家,发展赤字便很难解决。所以,必须在全球化下的背景下理解平等、解释平等和实现平等。第二个方面的发展赤字是同一个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所造成的,目前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这一问题。第三个方面的发展赤字是人和自然的发展赤字。在资本驱动下,人的欲望消费在不断扩张,这与资本追求更低的成本、更低的监管、更高的利润是矛盾的。这种结构性矛盾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绿色发展观,要在保护中寻求发展,在发展中强化保护。

全球化智库(中国)特邀高级研究员华一卿女士以“全球发展、全球治理与未来峰会”为题进行了发言。她表示多年来在减贫、医疗、教育等很多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取得的成绩因为疫情可能产生了倒退。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注意到数字鸿沟加剧及收入不平衡等诸多问题都在疫情背景下愈演愈烈。所以我们要进一步保障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以多边治理应对全球挑战。全球性问题的解决需要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也是企业、公民、社会有积极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G20以及多边发展银行需要进一步在联合国的领导下,在行动上保持同步调,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戴军先生以“发展权利诠释”为题展开发言。他首先强调生存权是发展权的基础和前提,人必须有生命体的存在才有发展权。其次,他强调了发展权中贯穿着平等和自由原则。平等和自由的原则要求人人都具有发展权,它强调任何人不能干涉其他人的发展,任何国家不能干涉其他国家的发展。接着,他谈到了发展权的可持续性问题。持续发展的前提是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这要求不能对自然过度开发,不能搞损人利己的发展,构建一个和平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最后他指出了发展权的价值去向,主要表现为人民至上、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坚信发展是解决全球性挑战的根本出路这三大理念,这些理念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了方向指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云龙先生就“以全球发展促进全球人权进步”这一主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中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所主张的以发展促人权的路径,相比西方国家所推行的以西式自由民主实现人权的路径而言表现出了更强的吸引力。他首先分析了西方人权路径的失败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诸多人权挑战,指出其路径并没有实现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没有让人民享受到直接或间接管理国家的权利。对此他认为,以发展促人权是今后更加适应发展中国家需求的一条新人权路径。他强调发展是所有人权的基础,不仅直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也间接促进了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据此,他总结道,全球发展倡议必将开辟全球人权发展光明前景,成为推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重要国际平台。

委内瑞拉外交部多边组织司人权和国际法专家纳萨利·卡罗琳娜·贝里奥斯女士以“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发展路径与全球发展倡议”为题展开发言。她首先重申发展权不仅需要回顾《发展权利宣言》,更要明确人是发展权的中心主体。《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未来15年的全球发展计划提供了指导性的战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是共促发展的又一成功举措,对该倡议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政府完全支持。在该倡议中,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对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为共同行动点,为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确保所有人享有和平与繁荣确定了遵循标准,委内瑞拉也会在未来7年里以最大的努力来遵循这种求同存异的原则。

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张云飞女士以“全球发展倡议对全球人权治理的贡献”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她指出,发展和人权同为联合国工作的支柱,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是最大的人权。当今,全球发展和人权事业正面临着巨大挑战。张云飞理事强调,发展是享有人权的基础,发展是解决包括各项人权在内的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享有其他各项人权的基础。因此,在全球发展倡议之下,必须坚持发展优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实现共同发展,倡导真正的多边主义。国际社会应团结一致,以发展促人权,以合作促发展,以对话促和谐,平衡推进各项人权,让实实在在的成果惠及各国人民,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边巴拉姆女士以“西藏妇女发展权保障的成绩与展望”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她指出,西藏和平解放70多年来,西藏妇女权益保障从无到有进入了法治化轨道。通过一系列国家立法活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切实推进性别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西藏妇女发展权保障制度日臻完善。随着教育、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西藏妇女发展权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此,边巴拉姆女士乐观展望,未来还必须进一步加强立法供给,完善西藏妇女发展权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必须凝聚共治合力,提高西藏妇女发展权整体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积累的经验,充分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不断提升西藏妇女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非盟治理与冲突预防司治理与人权处处长伊萨卡·加尔巴·阿卜杜先生就发展权这一议题进行了主体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非盟致力于同会员国一道合作制定政策,旨在打造一个全面的环境,确保非洲各国公民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发展权政策的制定中来。他强调,发展权必须惠及所有民众,即所有社会主体都应当从社会发展中获益。在全球发展权政策制定的层面上,他认为世界各国应当遵循共商、共治的方法,切实考虑女性、儿童以及弱势全体的意见,确保整个发展议题具有可持续性,同时不会对整个环境带来负面影响。阿卜杜先生在主题发言结束之际,对中国能够邀请非盟参与此次人权会议表达了真挚感谢,殷切期望进一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满洪杰教授以“从发展权利角度老年人参与法治的构建”为题进行了精彩的主题发言。满洪杰教授认为,全球发展倡议为老龄化社会问题提供了方案。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发展不是专利,而是权利。老年人不仅仅是福利的受益者,更应当被看作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极的参与者。因此,必须在保障老年人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发展及其利益的公平分配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老年人福利。对此,必须重视老年人参与法治的权利本位,切实维护和实现以平等权与反歧视为核心的宪法权利、以劳动权为核心的平等社会权利构建,加强老年人的能力促进与外部环境支持,保障老年人参与代际和谐治理。

新华社研究院研究员刘明霞女士以“实现发展权与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为题进行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刘明霞女士讲道,跨越大半个中国,她曾亲身感受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实践的丰富多彩、系统务实。她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条根本经验便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始终立足自身实际,坚定不移在发展中夯实各项人权全面发展的根基。因此,在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当下及未来,我们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球发展倡议的提出,适应了当下需求。她总结道,倡议广泛凝聚了国际共识,推动建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发展知识分享得以不断加强。全球发展倡议以行动为导向,紧扣发展中国家最迫切民生需要,推动了国际间务实合作。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建军先生以“全球发展倡议优化发展权的实现机制”为题作发言。他谈到,全球发展倡议坚持人类共同发展的价值观与国际共识,积极应对当前挑战以及风险,并对切实保障人权、巩固和提升发展权等方面形成实质贡献,引领和促进人权的正确发展方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全球发展倡议对于发展权价值的巩固和提升:首先,全球发展倡议强调以人民为核心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改善民生;其次,全球发展倡议将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纳入协同治理的方向和目标,发展权的实现路径以及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发展模式,而是应对全球性的发展新议题;最后,全球发展倡议涵盖减贫、粮食安全、风险应对和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等,发展权的理念和价值贯穿这些重点领域。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人权外宣研究所所长哈冠群先生以“‘中东例外论’的狭隘与超越”为题作发言。他指出,国际人权话语长期被西方国家把持、主导,形成西方国家定义人权、解释人权、评判人权的局面。以中东地区的人权评判为例,西方社会大肆炮制所谓中东例外论,评判中东国家缺乏人权,这存在两点明显的错误:首先西方国家的中东例外论混淆了人权的认识秩序和自身逻辑,忽视人权发展的多重维度;其次中东例外论塑造了一种西方他者的文化等级结构,无视中东民主事业的自主发展。根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精神,中东人权状况的评判标准必须基于中东地区的发展轨迹与基本特征,而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是评判中东地区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前提。

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马忠法先生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下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法治联动”为题发言。他谈到,全球发展倡议与人权发展密切相关,具体体现在发展权为可持续发展理念奠定人权基础,环境权为可持续发展模式提供法律依据,获取权、互助权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推广普及提供法律路径,国际人权体系中对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为人类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在深度全球的背景下,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法治联动意义深远,但目前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的联动还存在着理念、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发展促进人权,并且要化解西方中心主义,统筹人权与可持续发展的议题,倡导包容互鉴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