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习根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战略部署,提出两个阶段的战略目标。“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
法治是制度优势的依托
中国正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有比过去更坚实的基础、更优越的条件,当然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在这个基础上,怎样进一步发挥国家制度优势,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是根本依托。
为此,首先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其他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通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这在本质上有利于实现更加真实可靠的民主,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具有独创性、现实性和先进性。
其次,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这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此外,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新时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最重要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彰显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要充分体现“一”和“多”的关系。所谓“一”就是统一的民族即中华民族,要依法增进民族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多”就是在统一的国家之内,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
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十四五”时期加强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既要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也要严格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实现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双管齐下形成合力,这是中国法治非常重要的特色,理应在“十四五”期间得到进一步强化、细化。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通过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做到“不敢腐”;通过法治制度构建,扎牢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形成“不能腐”的良好局面;通过完善和强化监督体系,同时不断加强政治、思想、路线各方面的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反腐败真正能够深入人心,最后实现“不想腐”的目标。
以法治促发展
“十四五”规划特别强调了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中国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未来,如何保持在国际社会始终处于领跑地位,需要依靠法治保驾护航,同时要防范某些西方国家歪曲利用法律损害中国正当利益。
适应“十四五”时期国内国际新环境,尤其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新发展格局形成、促进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要以法治促发展,以法治赢得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无论是创新动能的蓄积、创新活力的激发还是创新成果的激励,都需要依靠法治来强化与保障。要从法治制度层面,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均衡发展。依靠法律促进社会财富、资源、机会、权利再分配,以规则公平促进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中国法治最根本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民的平等参与,让人民享有平等发展权利。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和保护人民,以人民权益为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其中,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又是首要的、基本的价值目标。要通过依法协调利益关系与利益矛盾、理性配置权利资源、合理分配发展利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