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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师生参加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

发布人:刘文怡 发表时间:2024-01-02 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28日,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武汉大学李龙法学基金会协办。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科技大学和实务界的多名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何士青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彭礼堂教授、徐明教授,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副教授,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何苗副教授和多位博士生、硕士生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主题研讨和闭幕式三个环节。在开幕式上,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潘红祥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和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茂林教授分别致辞。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德淼教授担任开幕式主持人。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茂林教授在致辞中对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与赞赏。他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正在经历一个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过程,要积极培育目前的“转型社会”中蕴含的现代性的因素,避免其不断被传统性因素消解。在相关课题的研究中,研究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关注现实问题,不断拓展研究领域,同时也要体现法律人的情怀,以积极昂扬的研究态度去应对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中的理论需要。最后,他代表湖北省法学会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在发言中对过去一年里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研究会在学习、研究、阐释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方略以及开展法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叙事体系、知识体系等五大体系的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果。针对此次会议的主题,他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意味着人的思想观念、法治信念、法治理念现代化的转型升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法理学的研究具有基础性、初始性的、前提性的意义。

在主题研讨环节,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何士青教授担任第一单元——“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础理论”的主持人。滕锐副教授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回应与变革”为题作主旨发言,从多个方面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之下知识产权的应用进行了论述。何苗副教授担任第二单元的评议人,对该单元的优秀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彭礼堂教授担任第三单元的主持人,该单元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人权保障”为主题。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程睿、胡彦迪与硕士研究生李姵卢、廖婷仪也受大会邀请作现场发言。

据悉,此次会议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征稿,共收到来自二十多个高校的高质量论文115篇,经过专家评委会的评审评选出了优秀论文的奖项。我院何士青教授、滕锐副教授和程睿博士生的论文获一等奖,多位学生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图片来源: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文字:陈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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