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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习根教授华中大开讲:在人工智能和法律规范的二元互动中寻求新的机遇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如今,人类社会已进入人工智能新时代。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与选择,作为新时代的一员,尤其是新时代的科技工作者、大学生,我们应当怎样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汪习根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我们要把人工智能和法律两者结合起来,在人工智能和法律规范的二元互动中,寻求新的机遇,我把这称之为‘基于法律的赋能’。”

10月16日晚7点,在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教学楼C103教室,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创新”为主题,畅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发展,为校内外近300名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纷呈的人文讲座。讲座从“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发展”、“人工智能急需法律护身符”、“我们的回应:计算法学的异军突起”、“任何科学都离不开法律”四部分展开,以法治思维回应时代问题。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发展

汪习根提到,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发展,需要将人工智能与法律规范深度融合,使其创造更多效能。由此,他提出了“人工智能法律”与“法律人工智能”两个概念。

在人工智能法律方面,汪习根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里提到的八大产业为例,总结性地提到了国家重点攻关的“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开源开放平台”三大核心技术。他说:“人工智能法律即法律如何来促进、刺激保障、规范、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同时,消除人工智能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应对它的挑战。”

在法律人工智能方面,法律不仅要发挥事后救济作用,还需要发挥事前预防作用。汪习根在这里用了几个形象的词语来形容法律人工智能:立法机器人——机器人“议员”、执法机器人——机器人“警察”、司法机器人——机器人“法官”。除此之外,还构想了律师机器人——机器人“律师”,学术机器人——机器人“教授”,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等。

人工智能急需法律护身符

汪习根就法律对人工智能的保障发表了四点内容。第一,通过对机器人是否属于人类范畴的论述,表达了对人工智能正在颠覆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反思。又以无人驾驶汽车为例,探讨了自动驾驶汽车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向谁问责等问题。第二,着重介绍了人工智能会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第三,以人工智能打破了现存的人身财产法律关系为着眼点,强调了人工智能对于解决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刑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的重大突破。第四,世界正处于人工智能的法律大战中,中国的中兴、华为、海康威视、科大讯飞等28家企业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受到了严苛的经济制裁。眼下,贸易战挑战着我们的法律智慧,我们更应该及时寻求突破方案。

讲座结束后,汪习根与学生亲切交流

我们的回应:计算法学的异军突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作为6家发起单位之一,在清华大学参与发起成立了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汪习根从学科名称、学科定位、联盟成立、教育教学、课程角度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计算法学的学科体系构想,展望计算法学未来的宏伟蓝图。

任何科学都离不开法律

汪习根表示,法律法学始终是科学的关键变量,法律的品性决定了人类离不开法学。法学是正义之学,是权利之学,是治国治学,是强国之学。法学始终与医学、工程技术、公共卫生、文学、历史等学科有着密切联系。汪习根严谨精彩的话语将法学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地淋漓尽致。最后,他总结到:“法律就是生产力,法律是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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