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开始进入具有组织保证、法治保障的新局面。2021年11月起,湖北省积极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因地制宜打造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法律明白人”不仅要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还要充当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为了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开展,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联合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推出的《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三集——《法律明白人》,于12月7日正式上线。
在该集专题片中,荆楚网就如何“促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对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郭亮教授进行了采访。
郭亮教授谈到,当下,法治在中国农村的重要性是前所未有的,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农村社会秩序的需要。法律的一个功能是定分止争,但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由于农村社会的稳定性和熟人社会的特征,其不需要法律作为定分止争的工具。然而,现代农村社会有了流动性、陌生化等新特点,这就意味着农村社会中传统的定分止争的方式不能或者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发挥法治的力量,让法律介入到农村社会的问题处理中。第二个原因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社会出现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机会,农民需要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正当权利,因此他们需要了解法律,让法律发挥助推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的作用。
在农村法律普及的方式上,郭亮教授认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普及一定要和农村社会对法律的需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既要更好地宣传法律,又要了解到农村社会所需要的法律是什么,要培养一批既懂得国家法律,又不失乡土本色、了解农村社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在法治工作中,相关部门一定要将自上而下的法律普及和基层民众自下而上的法律需求结合在一起,全面提升法治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作用和效能。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郭亮教授指出了新时代法治宣传和法治意识培养等工作在农村社会中的重要性,并强调农村法治的建设一定要以基层民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从而才能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郭亮教授简介」

郭亮,1981年生,江苏沛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兼任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理事、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从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注重法学与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长期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土地制度等重大社会问题,产生了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注重实证研究和田野调研,调研地点遍及全国近20个省、市、自治区,累计调研时间超过700天;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社会战略实施,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