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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习根院长受邀在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上发言

发布人:任君 发表时间:2022-12-05 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3日至4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的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的校长、法学院院长等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受邀在分论坛“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论坛”上作了“高质量发展是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的主题发言。

“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特别是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应当如何对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进行科学定位?”汪习根发言伊始就抛出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并从以下三方面层层递进展开论述。

一是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品位。汪习根提到,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应当全方位契合和回应法治中国实践、中国式现代化、教育治理改革的基本要求,解决好培养目标和培养对象两个问题。二是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品性。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并不是也不可能要与法学博士完全区隔而成为一个孤立的教育类型,而是应当符合法学教育的一般性,在法学教育的普遍属性之上凸显其独有特性。三是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品质。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应紧扣新时代法治强国建设目标预设,以十四五规划和2030远景目标规划,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特别是二十大报告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定位为根本依据,对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制度进行系统性谋划与战略性设计,并非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简单延伸。

汪习根的发言回应了在新时代法治强国建设背景下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定位、特性、发展逻辑等原理性问题,对发展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引起了与会专家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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