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9日,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于线上成功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和人类文明意义”,来自吉林大学、广州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云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州商学院等20余所高校1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受邀参加研讨会并作大会主题报告。

本次会议包括开幕式、主旨发言、闭幕式三个环节,会议围绕“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和人类文明意义”展开讨论,广州大学副校级领导邓成明教授代表主办方广州大学致开幕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教授代表主办方吉林大学致开幕词,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院长刘云生教授担任开幕式主持人。在闭幕式上,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建教授和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少华教授分别对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及学术价值做了精辟总结,杜宴林教授担任主持人。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宣部人权局原局长、吉林大学鲁广锦教授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逻辑”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认为人权研究应更加注重通过结构性研究来解释更多表层现象:广东财经大学童之伟教授主张应当在实践法学的框架中审视人权研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就“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的尊严重要论述的法理解读”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汪习根教授以“中国式人权发展道路的宣言书——学习二十大报告有关精神的体会”为题作大会主题报告。他指出,二十大中阐述了中国式的人权发展理念,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我国人权发展的整体方向与深刻内涵,即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走全球人权事业治理和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对于中国现代化人权发展的核心要义,汪习根教授提出了“五性”的解读视角:第一,人权主体的普遍性,作为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国实现现代化人权发展对世界来说是伟大的贡献;第二,人权内容的普惠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然要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人权性质的双重性,要注重物质性人权和精神性人权的双重保障;第四,人权维度的代际性,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义务也是权利,清洁健康的环境也是我们需要重视的一项人权,要做到人、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五,人权关系的和谐性,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和平权本质上是一种生存权,和平发展是我们一贯坚持的道路。

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理论创新方面,汪习根教授强调,我国人权理论定义了人权的新范式。我们的人民主体论是建构性的、发展性的,人民幸福生活就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国在路径上走出了“以发展促人权”的中国道路,这是不同于西方“以人权促发展”理念的新思路,将人权理论提到了新的高度,实现了中国式人权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文明创造。
本次会议上,各位学者积极发言,从国际视野到国内实践,从体系构建到延展思考,聚焦于中国人权发展理论这一核心议题,将二十大报告与人权学术研究紧密相连,深刻讨论了人权道路的哲学方法论及学术发展方向,对中国人权发展理论探索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