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教授的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权价值》和研究院研究员何士青教授的文章《论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四重品格》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人权研究专辑》2021年第二辑收录。


文章摘要如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权价值

汪习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
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人权内涵",集中表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体系的基本逻辑和核心要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体系的理论基点是"人民主体论",即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主体和人民权利作为始点和归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进路选择,是以"发展促人权",即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进程中实现全体人民人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体系的逻辑架构,就是"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权体系;人民主体论;人权价值;发展权;生存权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四重品格

何士青
华中科学大学法学院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实现了人类人权思想的划时代变革,以独特的品格区别于资产阶级人权思想。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具有人本品格,从人的本性和本质出发,将人权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人类解放的根本凭证。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具有人民品格,表达了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群众通过人权保障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具有实践品格,以实践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主张人权本源于社会实践又推动社会实践朝着文明的方向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具有法治品格,将法律之治导向良法之治,将人权保障奠定在实质法治的基石上。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人本品格;人民品格;实践品格;法治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