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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滕锐副教授受邀参加教育法法典化与受教育权保障研讨会并作发言

发布人:叶子颜 发表时间:2021-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11日,“教育法法典化与受教育权保障”学术研讨会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东南大学智慧教育治理实验基地(国家智慧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共同主办。会议采取线下会议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来自东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大学、湖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海大学、中南大学、中国教科院、西北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河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以及《大学教育科学》《法学评论》《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高校、期刊、科研机构的300多位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建)执行主任滕锐副教授受邀参加研讨会并作发言。



本次会议包括开幕式、四个专题报告、闭幕式三个环节。会议围绕“教育法法典化的理论与实践”、“法典化进程中的受教育权保障”、“智慧教育的法律治理”、“数字时代的受教育权”、“教育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等议题进行研讨。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毛惠西同志和东南大学社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东南大学智慧教育治理实验基地主任王禄生教授为开幕式致辞。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副秘书长陈道英副教授为会议作总结发言,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欧阳本祺教授致闭幕辞。会议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龚向和教授主持。

在主题发言环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申素平教授,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彭宇文教授,《法学评论》副主编、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江国华,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李红勃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海涛副教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徐靖教授,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程雁雷教授,《大学教育科学》编委会主任、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余小波教授等二十余位专家围绕教育法法典化这一核心议题作了精彩的发言与分享。

在与谈环节,滕锐副教授首先代表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和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向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滕锐老师就该主题发言单元各位专家的发言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就该主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进一步指出对于教育法典的编纂应持谨慎态度,因为参考民法典的立法历程,从论战到出台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所以我们更应该要进一步仔细论证。他强调,成熟的法律编纂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第一,法律研究和法律文化是否已经发展到比较高的程度;第二,是否具备必须的现实社会条件;第三,是否具有相配套的立法和司法机构,并且要形成某种应对社会变迁的机制,使得制定出来的教育法典能够不断的适应社会的变化。除此以外,要制定出一部适合我国未来发展的优秀的教育法典,还要在理论研究、社会互动、吸收域外优秀经验等方面继续做好工作,努力制定出一部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反映未来教育的基本准则、深入老百姓实际生活、助力社会进步的教育法典。

本次会议各位学者积极发言,从宏观研究到微观探索,从国际视野到国内实践,聚焦于教育法法典化这样一个核心议题,诸多学者从教育法法典化的必要性、可行性、模式以及具体路径等方面展开了非常热烈的争鸣,对教育法法典化问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探讨,呈现了非常全面的思想交流,促进了教育法法典化研究共识的达成。

据悉,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于2020年被批准为国家级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人权理论研究、资政建言、教育培训与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联合国、中央有关国家机关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咨询报告,受到联合国、中央有关国家机关高度好评。近年来,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十分重视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不断加强研究,持续发力,为我国教育法的法典化源源不断地贡献“华中大智慧”。


【滕锐简介】

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建)执行主任,研究员;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研究基地(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2009年05月至2010年05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家公派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3月经遴选,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法律高级研修班》。近年曾多次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法学院、叶史瓦大学卡多佐法学院、佛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奥地利奥中友协、维也纳大学、萨尔斯堡大学等美国、欧洲学术机构和瑞士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交流访问。


(文字:陈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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