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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何苗副教授受邀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次会议并发言

发布人:陈起航 发表时间:2021-10-03 来源: 浏览次数: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次会议于9月13日至10月8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9月20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何苗副教授受邀参加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发言视频和中英文资料。何苗的发言在会议的第三项:同任意扣押问题工作组的对话(Item 3:Interactive Dialogue with the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何苗在20日发言中指出,保障人身自由是国内法和国际法得以存在的正当性根基。国际人权法将禁止任意拘留原则作为保障人身自由的更高层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诸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和区域性人权条约都明确禁止任意扣押。然而,加拿大公然违反国际人权法,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毫无理由地拘押了孟晚舟女士1000多天。我们呼吁加拿大政府立即结束对孟晚舟女士的无理拘押,并让她尽快平安回到祖国,真正履行他们所声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

据悉,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以来,这是第三次选派教师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作大会视频发言,为提升中国人权法律保障的国际话语权在国际舞台上持续发出中国声音。这对提升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和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人权法学科向国际一流学科迈进、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是华中科技大学为深入推进人权理论研究、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等战略部署而搭建的人权法律研究平台。通过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建设实力雄厚的人权法律研究学术队伍、加强与国内外合作,打造一个全国性的有优势、有专攻、有特色的人权法律研究院品牌。现任院长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汪习根。

2020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成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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