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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滕锐副教授受邀出席“民法典公共利益条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学术会议并发表演讲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7-21 来源: 浏览次数:

7月16日,“民法典公共利益条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学术圆桌会议在广西桂林成功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新兴学科建设项目、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来自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兰州大学、河北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实务机构的专家学者近30余人参加了会议。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副教授受邀参与会议并发表演讲。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林春逸教授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致辞,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热切地希望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交流学术思想,结出盛夏硕果。本次会议分三个阶段,设置多个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先后发言,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知识产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及学术带头人冯晓青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梁欣然主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王玉凯主任先后致辞,对广西师范大学具体承办本次学术会议表示衷心感谢。

滕锐副教授从公共利益的核心含义、公共利益与“公益”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设计过程中的公共利益纬度以及知识产权法适用过程中的公共利益视角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他指出,公共利益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共享性等特征。知识产权制度与公共利益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要准确理解和分析《民法典》当中对于“公共利益”的表述,重视公共利益原则的指引性作用,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理设计和适用。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在闭幕式上致辞,对与会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发表真知灼见表示敬佩。此次会议上,来自学界、业界的各位专家就民法典公共利益条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对《民法典》中涉及公共利益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展开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为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和适用贡献了宝贵的指引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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