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新闻
研究院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郭亮:疫情防控中的社会恐慌与非理性治理

发布人:郭亮 发表时间:2020-04-0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3月28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等八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联合主办了“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网上研讨会,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副教授郭亮应邀出席了会议,并在会议的第一阶段作主题发言。发言题目为疫情防控中的社会恐慌与非理性治理。主要观点如下:

奉行人民的生命健康为最重要人权的基本理念,我国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再次彰显了体制的优势和治理能力,从而实现了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然而,一个好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还应该根据治理的需要合理地投入治理资源,妥善处理好人权保护和社会效率二者之间的平衡关系。从现实来看,在一些地方尤其是非疫区的地方治理中却不能根据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而产生了一种“非理性治理”的现象。

所谓“非理性治理”是指治理资源的投入和治理成本的付出远大于治理的实际需求,治理的边际效用较低甚至为零。在这些地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地区,由于面临强大的政治任务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却宁愿采取这种过度防控的方式。这不仅表现为前期一些地方所谓激进”硬核“”方式的使用,也表现当下为一些地方复工复产推进的缓慢。从根本上看,这种“非理性的治理”事实上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为了规避风险和责任的一种理性行为。在这种行为模式下,地方政府治理方式和地方社会疫情防控需要之间并不匹配。在这个意义上,提升基层治理的自主性程度和法治化水平既是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武器,也是从根本维护人权的制度保障。


上一条:何士青:疫情防控中的邻避现象及其法治消解——基于公民权利平等保障的视角

下一条:徐军华:PHEIC情势下旅行限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国际人权法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