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回顾了新时代十年来我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全方位成就,包括人均预期寿命的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城镇新增就业率的提升、各类保障体系的完善等,明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一、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重点在“全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权事业是十四亿多中国人民的人权事业。保障如此多人口的人权谈何容易?我们党带领人民做到了,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奇迹。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其中,坚持全方位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显著特色。这一原则和立场,注重整体、全面地保障人权,集中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
二、以发展促进人权
从人权的历史发展来看,人权的发展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人权的实现和发展,归根到底有赖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先后三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中国“以发展促进人权”的理念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支持。我们始终坚持以发展促进人权,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全面小康,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权事业发展具备了多方面的优势条件,但同时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强烈,唯有通过更好的发展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
三、促进所有人的人权
早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鲜明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与西方国家单纯强调个人权利保障不同,中国坚持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权主体的普遍性,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坚持共同富裕方针,通过一部分人先富带动全体人民共富,让发展成果平等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保障每一个人和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
四、以系统观念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中国式现代化围绕着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开,其中蕴含着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和平权等人权基本内容,内涵极为丰富。从人权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人权体系涉及范围很广,权利与权利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的,人权保障不能非此即彼、厚此薄彼,因而要统筹兼顾各类人权,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我们坚持人权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基本原则,既重视生存权、发展权的首要地位,又重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各项权利的协调发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五、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