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建立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在少数民族权益方面,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
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保证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保证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保证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一名代表。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利
完善差别化区域政策,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
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培养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进一步健全教育对口支援机制。
保障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合法使用。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
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建设。办好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展好少数民族语电视剧译制片源捐赠工作。
行动计划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人权教育和研究,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实施、监督和评估8个部分。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中国民族报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