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在法学院105会议室召开高端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邀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柳正权作为主讲人,讲座主题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权利观”。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法学院院长汪习根教授出席并主持讲座,研究院相关研究人员、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基地学生团队——法治创新研究协会的成员参加讲座进行交流学习。
讲座中,柳正权教授围绕讲座主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权利观”进行了阐述。他指出,现代的权利观的基础是正当、平等和自由等理念,而中国古代虽然并未产生权利的概念,但在不断的整合当中逐渐形成了古代的权利观。在中国古代的话语体系之下,权利可以被表达为“名”与“分”两个概念,并围绕着这两个概念举出许多例子对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柳教授强调,对文化进行研究对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是极为重要的,并以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在二战中的科学运用为例,阐述研究文化对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展现出文化研究的重要性。柳教授还从文化的核心内涵进行解读,阐述了文化的作用、文化的结构以及中西文化、思维方式的差异,并举出大量实例讲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下权利与义务、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依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以及整体权利与个体权利的区分和关联,展现了文化分析和历史分析方法的魅力所在。
在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就文化对于法律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如何从规范上而不是经验上去验证民族传统文化的合理性、如何看待闵广地方宗族文化与现行法律间存在的冲突等问题进行提问。柳正权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作了耐心的解答,到场同学们均表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本身及其在当今社会的应用有了更深的理解,受益匪浅。
汪习根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表示,柳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旁征博引,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如数家珍,从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探源,对权利的词源词义进行溯源分析,讲解了权利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的演进,让我们领略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无限风采。随后,汪习根教授强调,今后关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在方法论上善于利用历史分析法和文化分析法,树立文化自信,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让善于发掘传统文化的价值变成我们的一种学术自觉;第二,在路径上要坚持“双创”,即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我们不仅要研究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更要用实际行动推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创新发展。最后,汪习根教授再次向柳正权教授精彩的讲授表示感谢。
历时三个小时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据悉,此次讲座是研究院举办的“系列高端学术讲座”之一。该系列讲座邀请到多位资深教授和学界专家,结合学术前沿问题向同学们讲授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基本方法,既拓宽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视野,又对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柳正权教授简介
柳正权,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武汉大学法律史教研室主任等。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律顾问以及、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职,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实务等。曾先后出版《中国法制史》《中国古代行政程序研究》《法治类型与中国法治》《公私合营模式(PPP)理论与实务》等专著,主编《中国仲裁史稿》《中国法制史案例集》《中国法制史同步辅导与习题集》等著作,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文摘》等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二十余项省部级项目均已顺利结项。参与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武汉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武汉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武汉市十大法治人物、武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