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对促进发展权的价值功能 汪习根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盈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刊发】《江汉论坛》2024年第8期第115-119页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为根本导向,充分保护和促进发展权。在价值关联上,中国式现代化与发展权在诸项价值理念上高度竞合,为发展权的价值优越性提供了确证。在价值创新上,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强化价值主体、优化价值目标、更新价值客体、绿化价值内涵、拓展价值场域,持续增进发展权品质与活力。在价值实现上,中国式现代化超越国际社会“基于人权的发展”既有路径,从根本上转向“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通过自由发展、全面发展、均衡发展令发展权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关键字】发展权;中国式现代化;价值功能;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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