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优秀传统人权文化中墨子的人权理念


【刊 发】《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第100-109页
【摘 要】以“兼相爱”为核心的墨子思想蕴含着丰富深邃的人权理念,值得从法理的高度进行深入挖掘,以期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人权知识体系提供可资利用的优秀传统法文化资源。在法理本质上,“兼相爱”超越西式“博爱”思想,为和平权、发展权等新一代人权奠定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在法理价值上,“交相利”通过具有现实意义的“利”,实现了价值主体的全方位覆盖、价值客体的多领域涵射、价值内容的精准性把控。在法理原则上,“有法所度”以“兼爱”和“法仪”的内在逻辑揭示了人权的法理依据,以“仁”为评价尺度阐释了人权的法理标准,以节用、节葬、非攻、非乐为依托设定了人权的法理规范。在法理实践上,“兴利除害”是由“兼爱”衍生出的具体人权目标,通过尚贤、尚同、非命的人权法理实践机制予以保障。
【关键字】墨子;人权理念;兼相爱;交相利;有法所度;兴利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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